圖書館證件申請辦法
2022/10/10
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神神學院圖書館證件申請辦法
108年8月26日經108學年度第1次圖書資源會議通過
第一條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神神學院(以下簡稱本校)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辦理借書證申請與核發相關事宜,特依據本校圖書館使用規則訂定「南神神學院圖書館證件申請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本校兼任教職員、推廣教育課程學員、志工、合作單位、禮遇人士與本校館際合作單位,由本館核發借書證,借閱本館資源。
第三條 下列人員得攜帶必要證明文件、填具申請表、繳交一吋照片 1 張,於上班時間至本館櫃檯申請借書證。
一、本校校友得填載申請書,檢附身份證件並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申請借書證。履約保證金得於繳回借書證時全額退費。證件如有遺失,重新補發酌收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。
二、非本校師生校友,得申請圖書館之友,申請辦法:
(一) 填具申請單,並經得二位推薦人簽章,推薦人需為長老教會或友好教派牧師或南神教職員(不包含本館館長及館員)。
(二) 該推薦人須經本館館長同意。
(三) 圖書館之友需遵守本館各項相關規定,並依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申請借書證。履約保證金得於繳回借書證時全額退費。證件如有遺失,重新補發酌收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。
第四條 本校專任教職員直系眷屬年滿 12 歲,得申請本館閱覽證,憑證入館。申請辦法如下:
一、由相關當事人持有效證件及可辨識之本人頭像圖(照)片一張,並完備手續辦理。
二、閱覽證僅提供入館及館內閱覽使用,不可借閱。
三、請勿將證件借予他人使用,一經發現將終止圖書館各項服務一個月。
四、證件遺失或損毀:須重新辦理補發,並繳交補證工本費用新台幣貳佰元整。
第五條 申請本館證件持有者應善自保管妥當,若有遺失應向本館掛失。如因保管疏失招致他人冒用致本館損失,本館有權證件所(持)有人索賠。
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校圖書資源會議議定後,陳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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