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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閱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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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志工、推廣教育課程學員借閱以5件為限,借期30天;若無人預約,應逐次完備續借手續,至多不得超過二次。
  2. 證件有效時間:志工為一學年、推廣教育課程學員為至學期末。
  3. 本校合作單位及禮遇人士借閱件數與期限比照校友規定辦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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